《中国先秦儒道音乐美学研究》书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时间:2023-02-14 17:49:31


(资料图片)

先秦是中华文明的摇篮。先秦礼乐是中华文明的内核,蕴含着中华文明的基因和密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从出处,是当前日用而不觉的音乐、艺术、美学理论与实践观的思想源泉。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实现包括先秦礼乐文化在内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当前文化发展繁荣的必由之路。

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徐照明博士撰写的《中国先秦儒道音乐美学》一书正是作者自觉到先秦音乐文化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性,但根本问题又亟待厘清和解决而作出的努力探索。这本书基于先秦儒道关系的视域,梳理丰富的先秦儒道两家乐论成果,在分别把握先秦儒道两家音乐美学的基础上,整体把握先秦音乐美学的内在思想结构,深化了对先秦音乐美学的研究。为当代音乐、艺术,乃至美学、哲学的元理论问题解决提供了有力支撑,是近年来关于先秦音乐、艺术、美学理论研究的一部不可多得的力作。

首先,与众多从微观、中观探讨先秦儒家孔孟荀,道家老庄的乐论成果不同,这本著作基于先秦儒道二者关系的宏观视野探讨乐论,并致力于悟透弄清先秦儒道两家音乐美学的真义以及主要以儒道两家音乐美学思想为基础的先秦音乐美学整体内在思想结构的特征。该研究将先秦音乐美学研究侧重于对儒、道两家的分别研究转向分别研究与比较、融合研究并重,为当代把握先秦音乐美学提供了新的视角。

其次,这本书主要从音乐之道、音乐之文、音乐之乐、音乐之教等方面展开探讨,回答了先秦儒道音乐各自及整个先秦音乐美学的几个根本问题,即何为音乐、音乐如何显道、音乐怎么审美、音乐怎样教化。同时深入剖析了先秦儒道音乐美学的当代意义。提出先秦音乐美学基本问题,解决基本问题的过程,也是揭示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基因特征的过程,这一过程逻辑清晰、语言洗练,富有创见。先秦儒道音乐美学的当代意义部分,探讨了先秦儒道音乐美学与当代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西方音乐美学、马克思主义音乐美学研究的关系及其在后者研究中的重要意义、价值。这本书把握住先秦音乐美学的几个核心问题,并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为当代中华美学精神、美育精神的建构提供了启示。

再次,这部书提出了一些重要而富有启发性的新观点,认为“和西方古代以数的和谐作为音乐的根本规定不同,中国古代音乐并不一味地追求数,并以此作为音乐的本性。而是试图超越数的凝滞与呆板,追求数之外的灵动与微妙。中国古代音乐有数的规定,但却总与阴阳之气相关,由阴阳之气决定。这是一种不同于古希腊科学思维的自然思维”。这就深刻把握住了中西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在根源上的特征与区别;这部书认为“尽管儒、道两家的和谐成了各自对音乐的规定,但由于人既不能脱离社会,也不能脱离自然,因此既不是儒家的和谐,也不是道家的和谐,而是儒道两家所言和谐的融合,成为理解先秦乐论的关键,成为先秦音乐美学的最高理想。”从音乐是人、自然、社会三者和谐统一的表现,以及音乐中的儒道互补特征等方面说明先秦音乐美学本质特征与相关特点,抓住了先秦音乐文化的核心问题。这部书认为“儒家高度重视艺术的社会功能,所以乐与礼不可分离。但儒家又是把天下国家的安危放在最高地位的,强烈反对谴责一切为谋私利而危害天下国家的行为,在这个意义上,儒家也是超越个人功利的。在儒家思想指导下完成的优秀作品,都充满了一种以天下为己任,和天下共忧乐的热烈情怀。但在另一方面,由儒家的礼所规定的不可逾越的上下尊卑的等级制度又束缚了个体的自由发展。道家弥补了儒家的缺陷,并在古代条件下宣告了美与艺术和个体的自由发展不可分离”。对儒道两家艺术特征的分析与比较,极为深刻。这部书还指出“荀子的礼乐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但这种局限性并不在于荀子把美与社会功利的实现联系起来,而是在于他所说的利与美的获得是由不可僭越的上下尊卑的等级区分所规定的,处于最高地位的君主所得到的利与美即使再多也不嫌其多;相反,处于最低地位的人得到的最少,也不应嫌其少”“庄子在妻子死后鼓盆而歌,实际上是以歌当哭,排遣心中的悲伤,使自己不为悲伤所吞没而达观地生活下去,并非赞美死亡。这在实质上与孔子所说的‘哀而不伤’有相通之处”。等等。这些传统经典中的思想与形象,在这部书中得到新的阐发,焕发出新意。

最后,这部著作在中西比较的大背景下,在中国传统以儒道禅三家音乐美学为骨干的基本前提下,把握先秦音乐美学内在的逻辑结构,为中国传统音乐艺术的元理论问题,以及美育理论与实践中学界难题的解决提供了支撑,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方案。

作者:武汉音乐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汪申申

关键词: 音乐美学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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